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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
实施意见》

时间:2019-09-23 来源:社会救助处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19155,围绕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明确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建立有效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兜底保障脱贫成果。

牢兜底保障网,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深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低保标准与消费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脱贫线。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实施帮扶救助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扎牢特困兜底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护理补贴,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

扎牢临时救助网,充分发挥补短板扫盲区作用。做好防止返贫和即时救助有效衔接工作,解决突然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的家庭的生活难问题。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加大重点保障力度。聚焦“病残”。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因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整户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聚焦“孤老”。实施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功能。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聚焦“弱小”。推动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加强基层“儿童之家”建设,选好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推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聚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帮扶点,予以政策倾斜支持。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持续做好定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和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

六是开展扶贫扶志,提升内生动力。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评议会等议事协商形式,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农村社区协商议事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广“孝善基金”做法,大力开展“孝善敬老”活动。抓好文明祭扫、绿色祭扫,推进厚养礼葬、节地生态安葬。搞好婚姻家庭服务,大力倡导文明新风。

凝聚社会力量,增强扶贫效能。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动员组织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参与行业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农村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三区计划”“牵手计划”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张相淦)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