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开选取第三方对2018年民政部
“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项目进行评估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河南省民政厅拟公开选取第三方对2018年“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项目进行终期评估。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预算:6万元
2.评估对象:2018年民政部“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共4个项目,金水区比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金水区尚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金水区引航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和金水区玖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承接机构,在兰考、嵩县、潢川县、柘城县实施我省2018年度民政部“三区”计划。
3.评估内容:(1)项目实施方面,包括专业人员配备、物资配置、专业服务价值理念及方法运用等;(2)项目管理方面,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物资管理、项目日常运行机制等;(3)专业服务方面,包括专业服务规范、服务需求调查、服务方案制定、服务实施过程、服务产出及成效等。
4.评估方式:采用听取介绍、实地观察、受援地访谈、查阅资料、面谈等多种方式对“三区”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给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的评定。
5.评估产出: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整、详实的评估报告,客观、真实的财务审计报告。两类报告均要求有1份项目总报告和4份各项目点分报告。
二、投标单位的条件
1.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无受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行政处罚、年检不合格或不接受年检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估团队(人数为单数组成);
4.评估专家主要是社会工作或社会学等相关教育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或突出贡献的老师或相关从业人员,应有1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会人员;
5.法人登记证书上业务范围应包括“评估”一项;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招标规定;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表;
2.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印章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于投标文件内);
9.近两年为社会工作相关项目提供评估的证明材料。
四、评标有关事项
1.评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
2.评标地点:河南省民政厅1209房间(郑州市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北角);
3.评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织评标竞谈;
4.评标结果:确定1个单位对2018年4个“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项目进行终期评估,并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06795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