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惠民!2020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政务记者 申华/文)聚焦脱贫攻坚,关注特殊群体。1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厅长尚英照就河南省“聚焦脱贫攻坚 守住兜底保障底线”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2019年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
我省现有城市低保对象45万、农村低保对象269万,低保对象人数位居全国第二;特困供养人员50万人,占全国特困人员的十分之一;领取“两项补贴”的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200余万人,另有农村留守儿童近70万人、困境儿童16万人、孤儿近2万人,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6万人,兜底保障任务艰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2019年河南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艾滋病患者和受艾滋病影响人员生活定量补助资金1.18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6亿元。
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据尚英照介绍,目前,我省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后,2020年的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较2019年增长10.4%和7.2%。
还有多重保障“护航”特殊群体
2020年,河南还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将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将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福康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地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对贫困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