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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民政局​ 三项举措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20-01-09 来源:信阳市民政局


一是强化社会救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20年,信阳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520元提升到不低于570元,增幅9.6%,城市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增幅4.4%;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3860元提高到不低于4260元,增幅10.4%,农村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增幅7.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补助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三档,分别参照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50%确定。救助标准的提高将有力改善3万余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水平。

二是优化政策措施,关爱关护特殊群体加强对孤儿生活的保障,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1350元和950元。节前,信阳市民政局抓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20年起,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进行保障,全市15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每人每月95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加大街头巡查力度,加强对车站、街道、涵洞和废弃房屋等场所的巡查,对流浪乞讨者发现一例、劝导一例、救助一例,全面实现应助尽助。2019年12月份以来,全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1人次,街面巡查出动690人次,出动车次300次,街面巡查救助46人次,发放物品200余份。

三是加强机构管理,确保供养人员安全过冬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农村敬老院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首批51所农村敬老院已改造完毕,提升了特困供养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对全市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机构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装手机APP对机构等进行实时监控,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效确保了机构供养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