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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党组会议要求做到“五个切实”
坚决打赢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04 来源:厅办公室

2月3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再强调再动员。

会议深入学习了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1月29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湖北省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后,厅党组立即行动,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春节前及时研究印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民政系统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站、特困供养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联防联控机制职责,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报告制度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春节期间,相继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民政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关于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转发了《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工作的函》,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了《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及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厅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豫委发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致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倡议书》,引导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中走在前、做表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积极应对,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对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的疫情防控,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排查,实行封闭管理,划分管控区域,设立隔离区域,严格执行防护流程,强化应急保障,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慈善捐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统一领导,对全省民政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一是切实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民政服务对象主要是老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密集,冬春季节呼吸道感染病高发,民政服务对象本来就属于易感人群,特别是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民政服务机构存在较大疫情发生风险。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未雨绸缪、周密安排,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紧急防控预案,排查堵塞防控漏洞,切实做好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要履行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要加强机构卫生管理,提高机构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能力,对机构内部及时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所有来访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杜绝无关人员来访,严控传染源输入。要加强服务对象监测,配置防护设备,落实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是切实履行联防联控机制职责。

各地要根据《河南省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发挥民政部门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导致家庭贫困的群众,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救助,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地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正常死亡人员家属劝导工作,从简从快办理丧葬事宜,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死亡遗体,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就地火化,不得转运,并在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指导下,对遗体污染的车辆、通道和区域及时进行严格消毒,殡仪馆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婚姻登记机关要提供网上预约服务,调控登记数量,避免扎堆登记,减少人员逗留;疫情严重地区,要暂停婚姻登记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要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救急救难作用,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及时公布接受捐赠情况,避免出现信任危机;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畅通捐赠物资转运渠道,及早发挥物资用途,避免捐赠物资积压。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疫情通报、政策宣传、公共卫生等工作,在重大疫情时期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集体性自治活动。

四是切实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监测和报告及时、准确、到位。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在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同时,及时报省民政厅。同时,做好疫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发现机构服务对象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移送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一旦出现确诊的肺炎疫情病例,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机构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五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面对这场防控疫情斗争,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合作联动,在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本地或本领域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打折扣落实到位。要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组织好、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带头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疫情期间民政领域舆论动态,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