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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民政局以周密举措确保清明祭扫
平安、文明、和谐、有序

时间:2020-04-01 来源:洛阳市民政局


2020年清明节适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和文明安全祭扫的压力并重,责任重大。为此,洛阳市民政局提前安排部署,制定周密举措,以实际行动为清明节祭扫活动保驾护航。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祭扫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一是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自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同志先后三次就全市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及清明节祭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洛阳市民政局按照相关精神分别起草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的通告》《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并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向社会发布。李亚书记亲自参与了通告的起草、修改及最终审定,从而确保了通告内容指向精准、贴近实际。

二是市民政局认真安排部署。市民政局三次召开县(市、区)民政局及各公墓负责人参加的清明节祭扫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清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形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邀请网上祭扫平台“云祭扫”开发者现场演示平台建设流程及祭扫流程,重点针对公墓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网络祭扫的顺利推行。此外,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清明节祭扫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周密举措,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一是暂停公墓、陵园等祭扫悼念活动。洛阳市各公墓、陵园骨灰安葬较为集中,清明节期间祭扫群众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聚集且不易进行有效调控,一旦开放祭扫则存在疫情扩散传播风险。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继续执行公墓、陵园等机构封闭管理规定,除骨灰安葬业务外,暂停其它一切群众祭扫悼念活动,要求各公墓、陵园等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代替市民群众进行祭扫,18个公墓、陵园要开设网络祭扫平台,供广大市民开展网上祭扫。

二是规范民间祭扫悼念活动。坚持“五个确保”,实行“四个提倡”,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祭扫。确保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近距接触;确保减少祭扫人数,防止聚众聚集;确保错开人流高峰,合理安排出行;确保缩短祭扫时间,简化祭扫内容;确保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因专门返乡(来洛)祭扫而形成的人员流动提倡安全祭扫,可采取献花、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允许在林区墓地明火祭祀和燃放鞭炮,过“平安”清明;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过“健康”清明;提倡节俭祭扫,可采取“家庭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不聚众大操大办、奢侈挥霍,过“清静”清明;提倡环保祭扫,可采取“祈福卡”“寄语墙”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当街焚香烧纸和抛撒祭品,过“清洁”清明。

三是强化祭扫悼念活动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宣传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开展广泛宣传。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监督检查。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教育引导村民群众落实通知要求,尤其要对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纾解。红白理事会要协助村(社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三、设立网上平台,开展代祭活动,确保满足群众多样化祭扫需求

鉴于公墓、陵园祭扫悼念活动全面暂停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市民群众在清明节期间缅怀逝者、寄托哀思,市民政局指导各公墓、陵园推进落实“四个一”,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一是发送一封书信。要求所有公墓、陵园要向园区内逝者家属发送一封慰问信,告知清明节期间公墓封闭管理、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是开通一个平台。要求各公墓、陵园要在328日之前开通网上祭扫平台,供市民群众登录祭扫。同时,洛阳市民政局开发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微信公众号祭扫平台“云祭扫”,已于328日正式上线。

三是开展一次代客祭扫。要求各公墓、陵园面向市民提供个性定制代祭扫服务,逝者家属可自主选择鲜花等祭祀物品,由公墓、陵园工作人员代为祭扫。代祭扫过程中录制视频、拍摄照片,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发送逝者家属。

四是举办一场集体代祭扫仪式。每个公墓、陵园均要参照南京等地做法组织开展一场集体代祭扫仪式,由园区工作人员通过诵读祭文、敬献鲜花等方式代替逝者家属进行祭拜。洛阳市民政局于326日在洛阳凤凰山生态纪念园举办全市首场代祭扫示范活动,当前其他公墓、陵园都在陆续开展这一活动。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