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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四项举措保基本民生

时间:2020-05-15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濮阳市民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一是实施兜底保障。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筑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瞄准贫中之贫,攻克坚中之坚,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享受社会救助保障政策,不落一户一人。深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和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农村低保年标准已提高到4260元,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脱贫线。坚持户保与人保相结合的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纳尽纳、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实行低保渐退期制度,在脱贫攻坚期内,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中的低保对象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分别给予12个月、9个月、6个月的渐退期,保持兜底政策连续性,巩固脱贫成效,确保未脱贫户稳定脱贫,有效防止脱贫监测户返贫、贫困边缘户致贫。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建立与扶贫部门定期数据比对机制,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实现低保兜底脱贫提供准确依据。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明确救助对象类别,合理制定救助标准,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拓展完善救助方式,不断增强救助时效性。疫情防控期间,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反应,简化程序,对冲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二是提升救助水平。科学调整社会救助标准量化指标,推进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2011日起,城市最低保障月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60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贴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分散、集中供养对象年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540元、8000元。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聚焦特殊群体。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推动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排查核查和信息比对,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依托乡镇敬老院开辟集中照护服务场所。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抓好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足额发放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时缴纳工作,落实受艾影响儿童救助政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加快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信息比对、审验确认等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养育费。做好高龄津贴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惠及更多高龄老人。

四是建设民生项目。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加快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每个县殡仪馆要正常运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规模不低于100亩的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建制镇至少建成1个规模不低于50亩的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继续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持续提升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继续加强“一有二厅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抢抓老旧小区改造机遇,完善社区服务及养老设施,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