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
撤乡建镇的批复
时间:2020-06-15
来源:
豫民行批〔2020〕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乐县谷金楼乡撤乡建镇的请示》(濮政文〔2018〕13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南乐县撤销谷金楼乡设立谷金楼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此复。
河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