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20-06-18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大人民群众:
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近期,个别人在暴利驱使下,打着社会组织的名义,攀附国家政策,打着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为此,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请广大群众重点警惕以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形式:
1.某些组织和个人可能以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及传销活动;
2.利用一些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急于募捐善款、做大做强业务的心理,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
3.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如养老、文化、慈善、教育类的社会组织),将其自身包装成相关政府部门的直属单位,利用政府的公信力误导广大人民群众,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业务活动禁止有“高额回报、分红”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等同于向社会捐赠,不得以利息、分红等形式获取利益。广大群众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端正利益心态,理性思考分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的道理,对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