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议
6月23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有关团组审议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内蒙古代表团、湖北代表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召开的全国两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将两会精神贯彻到部署工作、推动落实的具体行动中。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现实需要放在首位。深入体悟总书记人民至上的真挚情怀,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现实需要放在首位,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二要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善于发现问题隐患,敢于解决矛盾纠纷,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国家安全重大风险,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三要聚焦“六稳”“六保”,履行保基本民生的民政任务。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纳入兜底保障,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主动站位全省大局,扎实履行好民政部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责,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以及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要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安置就业作用。四要坚持完善民政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要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持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工作。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系统阐述,对如何抓好宣传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组织好《民法典》宣传和普法活动,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省民政系统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二要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准备工作,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民法典》对民政领域的养老、收养、婚姻登记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多项工作有了新规定。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研究,调整工作思路,适应改革需要,积极推动我省的民政立法工作,修订完善我省配套的法规制度,以民政立法工作为手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厅普法领导小组要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有关处室要做好本领域重要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向民政服务对象宣传好民法典,确保民法典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会议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近期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科学把握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民政工作形势和任务,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复杂局面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继续扎实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织密筑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线,确保民政系统“零感染”“零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