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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省级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0-06-30 来源:规划财务处

豫民公告〔2020〕2号


      经河南省财政厅批复,我省2019年度省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3868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省民政厅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将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19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补助市县项目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18〕7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的通知》(豫财综〔2018〕177号)补助市县项目资金共计34993万元,分别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额度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2847.4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敬老院设施设备补助13911.4万元。用于全省敬老院配备冷暖空调和消防灭火设施配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敬老院特困人员生活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5000万元。用于对2018年全省新建的500个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适当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市县两级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康复及其他设施设备补助1371万元。用于全省76个社会福利机构购置消防安全、康复及其他设施设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4.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等)补助2565万元。用于对2018年全省新建的500个规范化社区购置社区养老设备等给予适当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850万元

    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补助850万元。用于资助13个残疾人福利机构购置消防安全、医疗康复设施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残疾福利机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7135.6万元

 1.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省级补助1135.6万元。按照民政部要求,用于配套资助全省符合条件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等费用。通过项目实施,为残疾孤儿提供及时科学的医疗康复,有效改善他们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2.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儿童之家)补助6000万元,用于全省新建的2000个“儿童之家”购置安全设备、儿童图书、运动器材等设施设备适当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儿童之家”设施,完善“儿童之家”功能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7547万元

1.慈善超市创新示范及社会捐助体系建设补助230万元,对46个县(市、区)慈善超市购置全自动洗衣机、消毒机、加工设备和货架等设施设备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夯实慈善事业的基层工作平台,促进捐赠物资的再利用,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

2.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车辆购置730万元。用于73个县(市、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购置救助车辆。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减轻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返乡接送等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和救助能力。

3.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1000万元。用于20个县(市)殡葬服务机构购置火化炉改造补助。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尾气污染,改善当地殡葬服务能力。                                  

4.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项目12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20个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受援县开展社会工作。通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结对帮扶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帮助当地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当地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支持23个县开展河南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聚居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支持39个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5.临时救助1000万元。该项目为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省级配套资金。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省民政厅本级项目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批复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项目5个,预算金额36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1.免费为贫困残疾人、伤残军人配置康复辅具及康复辅具机构能力建设2300万元,由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一是免费为839名贫困残疾人、628名伤残军人配置康复辅具,提高残障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二是康复辅具机构能力建设,用于听力康复中心建设和康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机构康复服务能力。

项目联络人:沈西蕊,联系电话:(0371)65622012。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

2.民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省级配套资金101万元。按照民政部要求,支持上蔡县、淅川县、嵩县、台前县4个贫困县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辖区内困境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服务对象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援助地区困境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服务对象的心理、生活状况,提升了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推动当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联络人:李沛释 ,联系电话:(0371)65909129 。

3.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180万元,由省救助事务管理中心(省流浪未成年保护中心)负责实施。一是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二是为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三是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安置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生存权益。2019年跨省救助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共计92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73人次),救助安置长期滞留人员7人。

项目联络人:朱长兴,联系电话:(0371)55182791。

4.慈善救助(贫困儿童大病救助、紧急救助、孤儿保险等)项目补助1080万元,由省慈善总会负责实施。用于贫困儿童大病救助、紧急救助、关爱困境儿童项目、孤儿公益保险、慈善助学,受益人数21933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缓解受助对象基本生活及医疗费用等实际困难。

项目联络人:王香丽,联系电话:(0371)65909051。                                    

5.低保核对培训费26万元,由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用于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低保核对培训。该项目实施现场培训2期,培训学员220人。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低保核对工作人员运用相关政策和核对信息系统开展核对工作的能力。 

目联络人:卢慧娟,联系电话:(0371)65908350。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