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日报客户端】河南探索实践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融合发展新模式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部社区矫正领域首部法律突出亮点之一在于强调了“社会力量的参与”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社区矫正法》4次提及“社会工作”,明确了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有助于推动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融合发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2018年起,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探索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施“金箴行动”社区矫正社会项目,项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细化的分类矫正。针对因醉驾入刑的服务对象开展团辅服务,让服务对象从各个方面学习相关知识,引导其思考以往自己的错误观念,从而影响自己的行为,同时促使醉酒驾驶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现身说法,向身边人宣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可塑性强,主观恶意不明显,易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特点,对入矫未成年人开展成长性教育服务,包含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制教育、“未来青年”成长小组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寻找合适的同辈交往群体,为未来制定人生、职业规划等,利用社群的方式,引导未成年服务对象分享学习生活中的心得,交流困惑,释放压力;针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向阳新生”女性支持计划,以创意坊为载体,以实践的方式,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志愿服务,体验自我价值的提升。
据了解,自项目启动以来,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醉驾入刑人员团辅服务22场,小组活动20个100余节,社区活动及政策宣传服务49场,开展个案服务36个,提供咨询服务1400余人次,探访1300余人次。为金水区5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多样化的、实质有效的社工服务。
“金箴行动”社区矫正项目还挖掘了分段矫正教育,对处于社区矫正不同阶段的服务对象,开展适合当前阶段状态的服务。针对即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融合服务,有效地帮助了服务对象调整心态,推动其顺利回归,尽快融入社会,开始新生活;针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新入矫适应小组,从非理性情绪,自信面对,未来生活等几个方面进行,达到疏解负面情绪,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社区矫正,顺利度过社区矫正的目标。
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强化心理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接纳自我,引导其能力提升,为其回归家庭、回归社区、回归社会,重新成为守法公民提供有效帮助,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来说无疑是极大的促进。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专群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帮扶、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相得益彰,达到“刚柔并济”,涌现出一批像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这样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实践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融合发展模式,在全省起到了典型示范、专业引领的作用。
下一步,我省民政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支持引导社会工作者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管理、监督、培训与职业保障,支持引导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参与组成矫正小组,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