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提高惠民殡葬政策补助标准
时间:2020-07-07
来源:新乡市民政局
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提高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标准,将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标准由800元/具提升至1200元/具,适用对象为在新乡市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户籍在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的城乡所有居民;市辖区的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驻新部队现役军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无名遗体。遗体火化后,由丧事承办人持逝者死亡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到新乡市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市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1200元。包括:接运遗体补助费200元;抬卸遗体补助费70元;遗体火化补助费350元;遗体冷藏柜存放补助费100元卫生防护用品(遗体袋)补助费100元;骨灰寄存补助费80元,卫生补助费50元;可降解骨灰盒250元。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殡葬贵”问题,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