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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时间:2020-09-03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织密扎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近日,许昌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印发《关于提高2020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许民〔202043号)。

   《通知》规定,从20209月起,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提高到不低于48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