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时间:2020-09-03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织密扎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近日,许昌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印发《关于提高2020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许民〔2020〕43号)。
《通知》规定,从2020年9月起,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提高到不低于48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