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开选取第三方机构对
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评估
及抽查审计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要求,河南省民政厅拟公开选取第三方机构,对部分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评估和抽查审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和抽查审计两部分内容,均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工作
1.采购预算:10万元。
2.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数量:25个。
3.评估内容: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和社会评价等内容。具体评估指标见附件。
4.评估方式:第三方机构应安排专业人员按照评估标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询问访谈等方式,开展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完成相关报告撰写、证据收集、问题清单汇总等工作。
5.评估结果:第三方机构应在协议规定时间提交由项目主管(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签字的25家评估分报告和评估项目总报告。
(二)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
1.采购预算:3.9万元。
2.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数量:13个。
3.抽查审计内容: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具体包括:按章程开展业务情况;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情况;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价值确认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包括项目执行方、受益人的选择是否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项目资金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其他需要抽查的事项。
4.抽查审计方式:第三方机构应安排专业人员按照审计标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询问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完成相关报告撰写、证据收集、问题清单汇总等工作。
5.评估结果:第三方机构应在协议规定时间提交由项目主管(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签字的13家审计分报告和审计项目总报告。
二、投标单位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招标规定;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表;
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6.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结果(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于投标文件内);
8.近三年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评估及抽查审计业绩(含2019年以来出具的基金会审计报告1份);
9.项目服务方案,包含不限于项目人员配备、项目完成时间安排、服务内容等;
10.服务协议(模板)。
以上材料一式3份、胶印密封。
四、评标有关事项
1.报名事项:2020年10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递交省民政厅1209室(郑州市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北角),逾期不再受理;
2.评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下午3时;
3.评标地点:省民政厅1108房间;
4.评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织评标,择优选取;
5.评标结果:确定1个单位承担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及抽查审计工作,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00110
附件:基金会评估指标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