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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9-30 来源:

王安生、张团结、李国礼、蒋海涛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发展 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创新”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重大改革措施,社会组织力量、作用、影响迅速增强,尤其在抗击疫情工作中,社会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通过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加大鼓励扶持,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确认了118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激发社会捐赠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印发《河南省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示范文本》,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目前我省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6536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8594个,广泛分布在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领域。三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省符合脱钩条件应脱尽脱的行业协会商会共有2800多家,目前已有2300多家完成了脱钩任务,完成了80%以上,有效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活力,对社会组织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政策措施。出台《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郑州市民政局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建立“郑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全省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我省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目前,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万余人,持证社工人才9954人,登记成立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267家。

二、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做好财政支持。一是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近几年,省民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51个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困境儿童、困难家庭等提供社会服务,提高社会组织项目承接和运作能力。二支持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出台《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制度,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工作。2019年省财政筹措社会工作有关资金1582万元,其中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项目6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贫困家庭、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救助等,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项目701万元,用于提升我省社会工作者专业水平;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81万元,用于扶持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大培育力度,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志愿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调研工作,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探索以萌芽期和初创期的社会组织为对象,通过提供包括场地设备、能力建设、小额补贴、能力提升和咨询服务等公益组织最亟需的资源和平台,扶助其逐渐成长为规范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学习郑州经验,争取政府、彩票公益金、企业及社会各界资助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把政府职能转移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有机结合,促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不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理顺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治理运行。是继续加强财政支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社会组织建设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财政部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活动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积极推行“互联网+”社会组织。依托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全国社会组织执法系统、全国慈善信息平台等现有信息系统,统筹建立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增加河南省社会组织数据库、社会组织登记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系统,规范全省社会组织基本信息。优化全省社会组织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运行情况,项目资源对接等多元化信息服务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动态记录、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通过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实现立体化、智能化管理。

 

 

 

  2020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