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时间:2020-10-09 来源:人事教育处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厅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现将面试确认递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河南省民政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人事教育处1001房间。

三、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供我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携带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学历证书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考生个人判断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相关相近的,由考生个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附社保缴纳流水)。

(五)在职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目前在党群部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非公务员和非参照公务员的证明。

(七)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开始不间断地记述相关经历)。

(八)其他公告要求准备的材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咨询电话:0371-65908876(省民政厅机关)

          0371-55157891(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附件: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递补人员名单

 

 

 

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0年10月9日


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确认递补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