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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30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1-04 来源:

九三学社河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切合实际,对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养老服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模式逐步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养老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2018年,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省民政厅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一、关于推进相关政策完善

(一)强化规划引领。养老服务业连续纳入“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南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对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设施类型、建设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明确保障养老机构用地,要求各地将健康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1.4万个。我省正在研究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动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并要求各地在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的同时,同步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

(二)细化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先后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2019年以来,出台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下拨专项资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国家出台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我省筹建了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分技术委员会,申请开展等级评定试点,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逐步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三)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2016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老龄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地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养老服务相衔接的保险产品,引导支持其针对老年人风险保障需求,研发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产品,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与国家医保局沟通争取,提前谋划,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前期调研、数据测算、可行性评估等工作。2019年11月,已申报开封市作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二、关于提高从业人员质量

(一)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培训。近年来,我省每年都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专项资金,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培训,各地民政、人社部门联合组织培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确定了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等7个单位为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支持12个省级健康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2019年,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列入《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加大对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技能培训力度。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培养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养老领域专业人才。

(二)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指导各地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打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规定中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将申报五级/初级工的从业时间由原来的2年缩短为1年;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申报四级/中级的,由5年调整为4年。

(三)做好养老服务人员就业及岗位补贴工作。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推动纳入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

(四)开展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做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养老服务。

三、关于丰富产品服务市场

省民政厅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产业国家将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同时,省民政厅按照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办公室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开展全国老年人产品用品创新设计大赛,制定老年人产品用品目录,建设产学研用协同的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饮食产品,逐步改善老年人群饮食结构”。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丰富老年产品用品,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