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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47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1-04 来源:

丁庭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提案站位高、针对性强,对于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近年来,我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省政府把养老服务业列为9大高成长服务业之一,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多次将养老服务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将“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22个厅(局、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南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2019年12月,省政府在洛阳市召开全省规范化社区建设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高位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二)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我省颁布实施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民政厅已建议将制定我省《养老服务条例》提上立法计划。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1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8号),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统筹部署。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涵盖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金融财税、人才培养、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

(三)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一是高标准规划。我省在立法和政策文件中均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2018-2020年,我厅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2019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完善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对各地改革事项的考核内容。省人大在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我省在全国率先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改造内容,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我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出台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2018年全省新建5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9年新建1039个,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量快速增长。三是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我省集中力量支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央下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省民政厅本级留用的福彩公益金,用于重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多种渠道协调养老项目,共争取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7个、中央预算内养老项目22个、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5个。2019年底,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6大类24项财政支持政策,省级补助资金预计3年内达到33亿元。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取消许可要求,实行备案制,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补贴政策,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1.4万个。养老与互联网、健康、养生等业态加快融合,全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74个,入网服务老人403万。

(四)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发布实施了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等6个地方标准。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2017年起,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了专项行动,深入全省每个养老机构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整改、提升达标销号等方式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培养,全省确定了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等7个单位为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支持12个省级健康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不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2020年已下达6000万元资金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兜底服务能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规划引领。要求各地在研究起草“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养老服务设施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时,严格落实《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规模达标、布局合理。要坚持“多规合一”,保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机衔接。

(二)健全多元投入的养老服务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城乡统筹、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原则,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的养老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导向作用,各级民政部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持续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2022年将达到55%以上。

(三)完善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我省在国内较早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策,较早提出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实行同等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支持力度,充分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体。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8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对养老机构和其他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设施的用水、用电、用气、取暖等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实行阶梯价格收费的按最低档价格收费。大力扶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和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按100:1的比例为城市社区养老机构75周岁以上服务对象提供政府公益岗位,并按当地公益岗位工资标准发放补贴。

(四)加快养老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2020年省本级将安排3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智慧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鼓励地方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建设集成各类智慧养老应用的网络平台,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居家远程监护、亲情关怀、健康管理、互联网+生活照护”等智能化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五)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取消许可要求,实行备案制,强化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工程,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为养老机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六)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持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对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技能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从业人员队伍。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涉老专业学科点,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待遇,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制度,重点加强养老院院长的配备,支持养老机构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民政工作!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