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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提高会议质量

时间:2021-03-05 来源:


34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好快落实。

一是严格请假制度。要求民政部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要求参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民政厅召开的会议。确因“一个原因”(身体健康原因)、“三个例外”(经批准在省外考察访问、经批准在省外参加公务活动无法返回、按照上级要求出席部委会议)不能参会的可以请假。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主要负责人需请假的,本人向主要领导请假;省民政厅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参会的请假者本人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后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政厅办公室报告(含请假事由、获准情况)。二是严守会议时间。要求参会人员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得以交通拥堵等非不可抗力原因作为迟到理由。会议期间,不得无故早退或中途离场。确需提前离会的,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三是严肃会场纪律。要求参会人员着装得体,到会场后按规定位置就坐,会场摆放座签的,按座签就座;未摆放座签的,按安排区域就座,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涉密会议需将手机存放在会议室门口指定的位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录音、录像和照相,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疫情防控期间,自觉佩戴口罩。四是严管会议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按内容、时间、字数要求准备会议材料,会前将材料报送厅办公室审核。会中发言时要切中主题,言简意赅。会议材料需要收回的,按要求交回会务人员,不得随意传播属于内部资料或属于工作秘密的会议材料。五是建立通报制度。建立参会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地、各单位遵守会议纪律有关情况适时通报。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