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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对2021年度
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

时间:2021-03-26 来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3月22日,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2018年以来,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牵头作用,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扎实推进规范化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累计建成规范化社区2500个。各地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探索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将规范化社区建设纳入当地重点民生实事或重要议事日程,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更好履行社区建设牵头单位职责,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重视发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广泛听取吸纳专家学者和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重视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工作宣传。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居民服务供给。加大力度在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上“深探索”“求实效”,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着重提升社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水平,推动社区“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全面落实落地。着力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推动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和精准对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社区服务平台。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治能力。注重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关乎社区公共利益、居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完善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全面实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丰富社区民主协商的载体和途径,激发社区居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刘远航)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