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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开展民政统计台账专项提升行动

时间:2021-04-01 来源:规划财务处

     为进一步巩固民政统计台账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民政统计工作质量,330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政统计台账专项提升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148号)(下文简称《通知》),对民政统计台账专项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时间安排和重点任务。这次民政统计台账专项提升行动从4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自我完善提升、审核分析、整改完善、巩固提升四个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核准信息。要求各地民政统计部门积极与业务部门对本级台账中的人员类台账和机构类台账信息进行逐条核实,确保准确无误。二是理顺逻辑关系。要求各地民政统计部门提高统计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准确把握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及时将审核出的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数据反馈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核实。三是确保数据一致。要求各地民政统计部门严格落实比对核实、分析会商机制,确保统计台账数据与业务部门行政管理记录完全一致。各级民政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必须和向本级民政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完全一致。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保障统计人员队伍稳定,为提供精准数据提供坚实支撑。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地民政部门要按“谁提供数据,谁负直接责任;谁汇总数据,谁负监管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行政记录电子化管理,准确录入,确保数据来源可溯、真实准确。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常态长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充分运用统计台账专项提升成果,健全完善比对核实、分析会商、数据预警、定期通报、约谈奖惩等工作机制,为实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