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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资源统筹 政策创制
濮阳市积极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

时间:2021-04-16 来源:社会救助处 濮阳市民政局

  濮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创新创制,积极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迅速行动,率先出台规范文件

  濮阳市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濮阳社会救助工作实际,起草了《濮阳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32个相关部门意见,经过10次修改,经濮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以市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濮办〔2021〕1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层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规范性文件,为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该《实施办法》共9章30条约6600字,从内容上更加细化,突出了可操作性,便于县、乡两级执行;从体例上定为实施办法,变意见冗长叙述为条目式要求,言简意赅,便于基层干部理解掌握。

  二、精心组织,明确改革十大任务

  2021年4月2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濮阳市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十大目标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详细规定了县、乡、村三级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数量,并要求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三是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8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任务,搭建基层社工服务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四是全市所有村(社区)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农村“四议两公开”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五是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将“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列入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对县、乡、村三级专兼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业务培训。六是对家庭成员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需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代为其提出申请。七是村(社区)要在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或者当地网络平台等处向社会长期公示救助情况,明确了公示内容、形式、时限和要求。八是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申请或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如实向县、乡两级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主动回避参与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九是将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要优先提拔重用,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十是制定依法依规履职免责清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的人员免于问责,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严格落实,强化改革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对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规定了广泛动员、强力推进、科学评估三个阶段,对每一阶段和每一项任务都提出了时间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为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二科、三科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调研指导,市、县两级组织和民政部门经常性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党建+社会救助”改革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科学安排党费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四是注重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重点宣传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引领效应,为全市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全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提供借鉴和示范。

  (王宏伟、战世坤)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