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河南社会工作”标识(LOGO)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设计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1-04-27 来源: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为进一步展示我省社工良好形象,全力打造社会工作品牌,持续提升我省社会工作影响力和知晓度,河南省民政厅会同河南省中原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河南社会工作”标识(LOGO)、“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河南社会工作”标识(LOGO)、“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520日。

三、设计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结合社工专业和河南特色。作品力求主题鲜明,既要体现“助人自助”“优势视角”“社会链接”“价值认同”“增能赋权”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念,又能突出河南精神风貌、民族文化、地域风光,并融合民政元素。

(二)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感染力。应征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三)应征作品要适用各类宣传载体的推广运用。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要确保不超越运用当前常规性技术方式实现展示功能,应适用于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的制作(印制)需求,适合运动中安全佩戴和长期固定悬挂。

(四)“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分为竖牌和横牌(竖牌悬挂在社会工作服务站门口左侧,横牌悬挂在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房门头一侧),内容包含“河南社会工作”标识和XX区(县)XX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设计方案应包含标牌尺寸、材质、颜色、字体和字号。

(五)必须简述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四、有关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每一位参与者均可提交多份不同设计的应征作品。

(二) 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各1份)和电子版本(各1份),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报名表见附件),其纸质版本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子版本应为矢量图,存储为JPEG格式。提交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品均要求为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三)应征作品报名表和电子版本报送到河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设计方案征集”。投稿人需将“河南社会工作”标识设计报名表(附件1)、“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设计报名表(附件2)连同参选作品一并提交。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最佳设计奖”1个,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秀作品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

六、评选办法

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设计方案进行评选。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传播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河南省民政厅)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河南省民政厅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颁发证书。所有获奖的设计团队或个人,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征集活动。

 

联系人:李沛释

联系电话:0371—65909129

邮箱:hnmz65900110@163.com

附件:1.“河南社会工作”标识(LOGO)设计报名表.wps

      2.“社会工作服务站(室)”标牌样式设计报名表.wps

 

 

               202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