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农村版】坚决守牢民生保障底线 “十四五”我省民政将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记者戴晓涵)5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第三场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全省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88亿元,7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救助人数达133.7万人次,守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强调,“十四五”时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坚持和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健全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摘帽后,民政部门保障的对象范围更加广泛,除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之外,还增加了包括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在内的低收入人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将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点抓好救助对象“渐退期”“分类施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落实。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按照民政部要求,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规模性返贫。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培红介绍说,我省将完善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逐步将低保、特困、小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村(社区)组织主动救助、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一体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