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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扎实做好防汛救灾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

时间:2021-07-23 来源:社会救助处

             

近日,我省部分地区持续遭遇强降雨,郑州等城市发生严重内涝,全省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防汛救灾形势异常严峻。河南省民政厅迅速行动,履职尽责,扎实做好防汛救灾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排查巡访

省民政厅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干部职工把解决洪灾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地民政部门与当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衔接机制,迅速组织力量防汛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干部全部下沉到防汛救灾第一线,加强排查巡访力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效率

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优化简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加快救助事项申请办理和救助资金发放速度。发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作用,主动发现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对防汛应急响应级别III级以上的地区,在本季度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低保对象死亡情况除外)。

三、加强临时救助,实施“先行救助”

发挥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因灾情造成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因灾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标准。适当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在非户籍地因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四、强化值班值守,严守工作纪律

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第一线,畅通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督促坚决落实上级部署,严格执行统一指挥调度,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各行其是;严格执行防汛救灾工作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执行防汛救灾报告制度,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汛情灾情信息;严格执行网络宣传纪律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推动防汛救灾工作落实落细。

(张宝垒)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