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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 推行“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11 来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着眼于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提出“红色物业”创建八项主要措施,推动物业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指出,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物业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加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按照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要求,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对涉及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社区党组织依托党建联席会、议事会、恳谈会等,组织党员、居民和有关各方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社区党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党课联上,活动联办、工作联抓,密切沟通联系和协调互动。

《意见》强调,引导推动各类治理主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精准施策补齐物业服务短板弱项,注重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创新,强化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注重引导驻区单位、报到单位、专业型社会组织等将物业管理服务作为共驻共建的重要内容,为居民提供更充实的服务资源。坚持公益属性,市场化运作,为辖区保障(安置)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和“三无”小区(楼院)提供物业服务。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认领社区党建服务项目。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站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等领域延伸,注重加强智慧物业建设,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街道党工委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群众反映诉求,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评价意见,评价意见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并记入信用档案。

(王  艳)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