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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河南省民政厅发布最新通知!事关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

时间:2021-11-12 来源:河南商报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杨逍

11月8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河南省关于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名称、章程、负责人、活动场所和日常活动等进行备案管理。

《通知》明确,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社区居民发起成立,以乡镇(街道)或社区为活动范围,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尚不具备成立登记条件的,具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根据《通知》规定,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相对固定的负责活动场所、合法的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联系,确保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统计工作落地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规划财务部门准确统计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做到报送及时、真实客观、内容完整,精准反映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