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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学法普法下足力气 依法行政更有底气 ——河南省洛阳市民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纪实

时间:2022-02-21 来源:中国社会报

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董华武   王逊鹏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我们要坚决不打折扣。”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民政局报送的相关案卷获评河南省民政厅2021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优秀执法案卷。在随后召开的机关干部大会上,洛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占立这样勉励全体党员干部。

设立法规科,配备法律专业人员,狠抓培训学习与规范提升,坚持以案促改……一项项务实举措转化为洛阳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底气,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民政法治建设的获得感。

学法普法不欠账

“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是干好事情的重要前提。”提及洛阳市民政局法规科的“前世今生”,法规科科长涂必国如此感慨。

在法规科成立之前,洛阳市民政局的法规事务都由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处理。既非法律专业,又非主打业务,处理法规事务经验缺乏,力不从心。

没有法规保障,民政事业发展就缺乏稳固的根基。为了补上依法行政能力薄弱的短板,2016年初,经过与市编办多次协调,洛阳市民政局法规科正式成立,结束了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兼职的历史。趁热打铁,市民政局以公务员招录的形式,专门招录了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目前,法规科4名工作人员中,2人是法律专业毕业,另外2 人正以自考方式攻读法律专业。

设立法规科室、配备专业人才队伍只是迈出了关键一步,全市民政系统树立坚守法治信念依然任重道远。

在涂必国的印象中,刚开始以“参加会议脱不开身”“着急向上报材料”“不涉及执法问题”等各种理由不参加法规科组织的培训的干部有很多。

“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是每名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作为民政干部,学法普法是义务,也是硬任务!”洛阳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扛起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门召开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强调学法普法的重要性。

“小周,你休假期间,局机关举办了1期法律知识培训,我们对培训进行了录像,还望你将课程补上,将课后题作答后发给我们。”2021年7月下旬,刚休完假上班的第一天,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小周就收到了法规科的“追债单”。小周很快通过录像补上了培训课程,高质量交上了课后作业。

在洛阳市民政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下,“学法普法任务要坚决完成,决不欠账”成为全市民政系统的共识。

近年来,洛阳市民政局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全员法治专题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开展国家安全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

依法行政不动摇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洛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遇到了很多困难。这一点,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欣感触颇深。

近年来,洛阳市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132家,一些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有一些社会组织不年检、不活动,呈“僵尸”状态。

“我们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专业服务。这些‘僵尸型’社会组织挤占社会资源,损害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必须清理!”在一次月工作会上安占立提出明确要求。

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消息传开后,不少社会组织负责人打招呼、软磨硬泡,“各显神通”。甚至有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怒气冲冲来质问:“民政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你们这样做是为民服务吗?”“利用执法手段加强管理就是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李欣和同事耐心地解释。

从2021年8月到12月,近5个月的风风雨雨,100多个日夜的攻坚克难。洛阳市民政局开展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两年连续未参加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近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四项措施,落实“一案一策”要求,分类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处置,既不“一刀切”,也不“一棒子打死”。截至2021年底,全市58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得到治理,共撤销社会组织221家、注销197家、限期整改154家。

李欣告诉记者,专项整治行动后,全市的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征程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思路清,方向明。尽管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和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安占立说。

摊上官司心不虚

“不惹事,摊上事也不怕事。” 说起去年成为被告的经历,洛阳市孟津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国强底气十足。这种底气来自于他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熟稔和对依法办事准则的坚持。

2021年7月,孟津区婚姻登记处收到区农业银行代理律师调取石某婚姻登记信息的要求。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婚姻登记处在审验两名代理律师的律师证、案件代理授权委托书、法院立案通知书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复印存档后,向律师提供了石某的婚姻登记信息。

2021年10月,石某向法院起诉孟津区婚姻登记处泄露其个人隐私。经法院审查孟津区婚姻登记处向孟津区农业银行诉讼代理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婚姻登记信息处理表复印件,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驳回了石某的诉讼请求。尽管石某后来又提起上诉,但结果仍然是维持原判。

“只要依法办事,即使当被告,心里也不发虚。”刘国强说。

底气不仅来自于执法有据,也来自于执法行为规范。近年来,洛阳市民政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洛阳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参照执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洛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洛阳市民政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等行政决策及配套监督文件,要求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

“下一步,我们将树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学法普法力度,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能力,让依法行政更有‘底气’。”安占立表示。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