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央财政
支持社会组织项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2-05-05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豫民公告〔2022〕5号

全省各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民202247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和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

二、项目内容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我省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主要面向我省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

C类项目资助范围、D类项目课程设置及项目管理等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1)执行。

三、项目资金

C类项目2个,单个项目中央财政申报资金不超过40万元;D类项目1个,单个项目中央财政申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四、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0年度检查合格;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具有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在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五、项目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社会组织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做好填报工作。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于51118:00前报省民政厅指定邮箱

C类项目联系人:儿童福利处 李鹏程,联系电话:0371-65907368,13526673608,邮箱:lipc28@126.com;

D类项目联系人:社会组织管理局 侯文举,联系电话:0371-65900392,15617819165,邮箱:672388260@qq.com;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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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