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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

时间:2022-05-18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许昌市民政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后,许昌市民政局迅速行动,及时汇报,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新《条例》,提升各级地名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横向协调。积极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沟通联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为调整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充分准备,推动形成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地名命名、更名关,提升新命名地名文化内涵,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收集、记录、统计,建立健全名录体系和保护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认定工作,初步筛选专名历代传承千年以上的镇20个,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信;加大乡村地区地名管理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完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做好地名信息采集、更新,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公布标准地名等信息,充分发挥国家地名信息库权威平台作用。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把《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加强解读引导,统一宣传口号、广泛运用宣传展板、海报折页、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民政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有计划组织开展地名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讲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讲、普及《地名管理条例》有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地名管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条例》有序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