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濮阳市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改革提高救助效能

时间:2022-07-08 来源:濮阳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处


濮阳市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31.3万脱贫人口中享受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的有6.9万人,占比22%;全市2.8万监测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享受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的有1.95万人,占比达69%

一、健全“党建+联系服务”机制,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

积极推动农村党组织文明幸福星、社区党组织幸福和谐星创建活动,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作为村(社区)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推动村(社区)党组织紧密结合党员“十二分制”积分管理、无职党员“一编三定”、民情入户图等工作载体,激发党员责任意识,开展常态化走访重病重残家庭、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低收入群体家庭等,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协调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三、健全“党建+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基层救助人员能力

组织、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合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师说课堂等活动,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每个村(社区)培养至少两名“明白人”。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座谈等方式,积极对党员、志愿者开展培训,使其在日常走访中,能够进行救助线索摸排、救助政策宣讲,提升基层救助能力。

三、健全“党建+社会监督”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把救助对象、致贫原因、享受人数、保障标准,以及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长期规范“晾晒”,打造“阳光救助”,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防止漏保、骗保,及时发现、纠正、惩处“关系保”“人情保”。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待遇的,切实做到如实向县、乡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