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时间:2022-07-28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经调查,下列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该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10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河南百善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2.河南金庚脑瘫儿童救助中心
3.河南省富视近视弱视救助服务中心
4.河南省金秋老年服务中心
5.河南省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6.河南省老年人支援信息服务中心
7.河南省社会团体研究会
8.河南社会工作者协会
9.河南民俗学会
10.河南省地名学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371-65906119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