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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四部门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

时间:2022-09-01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清廉河南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组建河南省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专班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通过节点化、清单化、项目化安排,力争5年时间,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在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推动“十大战略”全面实施中展现新时代社会组织新担当新作为。

《方案》以创建清廉社会组织为目标导向,分4大项9条内容,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确保创建行动能够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把牢清廉社会组织创建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建入章”,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推进齐抓共管,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巡察工作,强化协同配合,推动联合会商、联动审批、联合监督、联防风险工作常态化。

三是健全科学体制,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行为。

四是涵养廉洁文化,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源头治理,增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提升廉洁意识,唱响“清廉社会组织好声音”。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