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王迪)《河南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9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介绍、解读。
据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2021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后根据立法计划安排,于2022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条例》共九章八十七条,设置有总则、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扶持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主要从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留足养老服务发展空间、丰富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四大方面,对河南省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与规定。
王新民表示,《条例》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各类主体定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供给。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确权、使用等具体环节,《条例》专设规划与建设一章进行具体规定。
“《条例》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康养结合作为重中之重。”王新民介绍,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明确政府在养老机构登记、运营管理、服务内容、价格收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针对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详细规定,《条例》将通过一系列规定优化养老服务的多元供给。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在谈及《条例》的落地时表示,《条例》通过地方立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保障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达到实用的目标,真正发挥立法在河南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与法律法规的紧密衔接,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推动河南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