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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8-12 来源:

豫民文〔2021〕13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现将《河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30日


河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南

 

一、定义

公益性公墓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置骨灰和祭扫服务的城市公共服务场所。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安置骨灰和祭扫服务的农村集体服务场所。

二、选址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土地使用有关规定。

三、投资主体

市、县(区)政府,鼓励国有资本公益投资。

四、建设规划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所在的乡镇或县以上政府驻地所在的乡镇,可以不建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

五、布局设置

(一)公益性公墓园区至少包括“三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配备建筑给水、照明、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置生命文化教育功能区。其中,骨灰安置区可分为节地墓穴区、生态安葬区、骨灰格位存放区(骨灰楼)等。公共服务区要设置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必要场所。

(二)园区应设置环形道路,有明显标识,道路出入口不少于2个,出入口最大宽度不大于10m。

(三)墓区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5m,次干道宽度不小于1.5m,支道宽度不小于0.6m。支道和墓前道路用透气透水性好的步道砖铺设。

(四)布局设置应体现人文化、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绿化率不低于50%,尽量减少硬化面积。原则上,以县(市)为单位,对辖区内各公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各公墓墓区可根据需要逐步开发、分步建设。

六、尺寸标准

1.每亩设置墓穴数不少于320个,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 0.5㎡、合葬墓穴不超过0.8㎡(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

2.墓碑应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

3.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小于0.3m。

4.骨灰安放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大于0.25㎡/格。

5.骨灰存放区同一分区所有格位设计要一致,每个格位要做到“三有”,即:有统一编号,有格位门锁,有供祭祀群众安插鲜花的装置。


责任编辑: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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