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含河南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时间:2023-03-27 来源:人事教育处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民政厅(含河南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3日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河南省民政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人事教育处1001房间。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请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学历证书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考生个人判断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相关相近的,由考生个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附社保缴纳流水)。

(五)在职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目前在党群部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的考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非公务员和非参公人员的证明。

(七)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八)其他公告要求准备的材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1次。

(五)我厅后续公告和相关通知均在河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371-65908876(省民政厅机关)

          0371-55157891(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附件:1.面试确认人员名单.xls

     2.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样表).docx

 

 

 

 

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3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