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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 强服务提效能展作为 奏响地名工作“新乐章”

时间:2023-06-20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

强服务提效能展作为  奏响地名工作“新乐章”

 

许昌市认真学习宣传、稳妥有序实施《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推动地名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政策落实引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2022年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议后,许昌市民政局迅速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相关情况的报告》,制订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市、县两级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条例》。把修订的《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加强解读引导,统一宣传口号,广泛运用宣传展板、海报折页、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地名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讲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讲、普及《条例》有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地名管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地名公共服务。为迅速贯彻落实《条例》,许昌市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加快建立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协调对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3个单位组成的许昌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许昌市民政局还积极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接,创制了《许昌市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联审表》《许昌市民政局关于XXXX”项目名称征求意见评估论证情况的函》《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地名命名的备案公告》,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完成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的平稳移交。

许昌市为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根据统一部署,分两个阶段对许昌市11大类2.01万条地名数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审校更新,重点针对乡村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和补充完善,新设置乡村地名标志300,持续推动地名信息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和质量提升,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同时,编印《许昌市标准地名图集》《许昌市标准地名录》,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优质的标准地名信息服务。

许昌市还积极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申报认定工作。经市、县两级调研考察、论证评估,向省民政厅报送了禹州市神垕镇、鄢陵县马坊镇、襄城县颍桥回族镇,禹州市浅井镇扒村、小韩村,花石镇白北村,张得镇张西村参与评定,丰富和提升地名文化遗产内涵价值,大力传播地域文化,切实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规范地名管理使用,传承延续地名文脉。深入实地考察,拟订命名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请市政府研究审批,完成了市区44街路巷的命名工作,并同时完善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及时在进行公告,按时上报备案。在新地名的命名过程中,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反映地理历史文化特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期待,传承延续地名文脉。此外,根据《条例》新规,联合相关县(市、区)开展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标准地名的使用情况,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地名信息标注是否准确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4起,有效提升了地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