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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出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时间:2023-07-19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日,许昌市出台《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的排查和救助帮扶,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

《暂行办法》由总则、资格条件、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附则7个部分组成,共有明确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原则、认定标准、办理流程、调查方法、办理时限、各部门工作职责等36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四个基本要件。

《暂行办法》指出,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暂行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患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许昌市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为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效能,维护低保边缘家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