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漯河:以“四个率先”落实落细
《地名管理条例》
漯河市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抓立法、建机制、顺体制、重执法,在全省实现“四个率先”,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率先推动地名立法工作。抓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契机,主动与市人大、司法等部门沟通衔接,将《漯河市地名管理办法》纳入2023年漯河市立法计划,从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法规。现已征求漯河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并完成了草案修订,经司法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论证和考察,今年年底前完成地名立法工作并颁布实施。
率先建立市县两级地名工作协调机制。在原地名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结合历次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变动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及机制条款,出台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漯河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制定了《漯河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目前,漯河市县两级已实现了地名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
率先理顺住宅区、楼宇审批备案体制。秉持严谨审慎、便民利民原则,制定了《漯河市区住宅区、楼宇命(更)名审批表》《漯河市区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工作办理指南(试行)》,按照“单位申请—民政审核—民政、住建部门联合征求意见、评估、论证—住建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备案”管理程序,理顺了住宅区、楼宇命(更)名审批备案体制,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率先开展地名联合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按照国标《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的有关要求,先后制定下发《漯河市清理整治不规范用字工作方案》和《关于治理城市地名标志用字及汉语拼音不规范工作方案》,开展不规范标志牌用字和汉语拼音有奖举报,对道路、街巷、胡同、单位牌、交通指示牌、住宅区、楼宇、楼院门牌、广告牌上用字及汉语拼音不规范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共计排查和标准化处理各类标志牌上不规范用字及汉语拼音50多处。
(杨天凌 寇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