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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县两级联动建立 “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

时间:2023-09-08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做好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救助工作,联合市慈善总会印发《关于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会联动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通知》(许民〔20234号,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

“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救助对象主要是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专项基金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分级建立,实行统一名称、分级统筹、分级救助。各级慈善会负责本辖区专项基金管理、募救信息统计、救助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实行分级筹款并设立独立科目进行财务管理,资金来源主要是爱心企业捐赠、公开募捐活动收入、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赠。

按照“谁发现、谁启动、谁救助”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发现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后,及时与当地慈善会结合,按规定核实相关信息后,启动基金救助程序,并将救助信息报告上级民政部门。如遇重大事件或突发重大灾害急需救助的情况,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同步启动基金救助程序。

截至目前,许昌市、县两级均已经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已经募集资金319万元,支出86.1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19人,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