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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印发《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社区合伙人参与共建共享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3-09-15 来源: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印发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社区合伙人参与共建共享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

 

安阳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社区合伙人参与共建共享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并发布相关解读。

社区合伙人是什么?根据《指导意见》,城社区合伙人并非特指某类人群,它是不同社会主体通过与城乡社区合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种实践机制。目的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场域,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城乡社区与多元社会主体间的团结、信任、互助、协同。

哪些人可以成为城社区合伙人?所有愿意参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的个人或群体都可以成为城市社区合伙人。《指导意见》根据法人和自然人的不同属性,将社区合伙人分为团体型合伙人和独立型合伙人。

  社区合伙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社区共建共治?《指导意见》在梳理总结安阳市社区发展治理实践的基础上,聚焦《安阳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分别围绕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安全、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发典型合作场景。

  社区合伙人与社区的合作机制有哪些?《指导意见》根据社区合伙人的不同主体形式以及合作内容,将实践与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形成5种主要合作方式的工作机制: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式合作、“时间银行”积分式合作、公共空间共营式合作、众筹+社群式合作和社区生活圈信任生态链式合作。其中,“时间银行”积分式合作是指合伙人通过参与院落秩序维护、低龄老人志愿服务高龄老人、幼儿托管、关爱空巢老人等利他志愿服务活动,累积志愿服务积分,以“服务换积分,积分存银行,累积兑权益”实现志愿服务的良性循环。众筹+社群式合作针对社区内有共同需求的人群,“共建共享”逻辑团结起来组织起来,用筹工、筹劳、筹物、筹资、筹策划、筹关注的方式解决所需资金、人力、资源,以共同行动实施社群的服务、管理、发展,满足共需人群的“定制”服务需求,社区生活圈合作是立足居民生活需求,将区域内所有公共服务场所、商家、企业、手工匠人工作室等相关空间及服务,社群活动信息,群众服务需求,志愿服务招募等等,以信息平台为支撑,呈现在社区生活圈一张图上。通过在平台上发布供求信息和服务响应,构建多样化链式合作的社区生活圈信任生态。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