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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出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

时间:2023-09-22 来源:焦作市民政局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焦作市民政局联合焦作市乡村振兴局、焦作市医保局、焦作市残联出台《焦作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待遇保障政策等相关内容。

《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资格条件、认定程序、政策衔接、服务与管理、附则等内容,共六章二十九条。

《暂行办法》明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四个基本要件。持有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焦作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低保标准但低于1.5倍,且家庭财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向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

《暂行办法》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暂行办法》要求,在审核确认过程中,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与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认定的衔接,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符合“整户保”条件的全户纳入低保,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且共同生活成员为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符合其它专项社会救助条件的,由相关专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实施专项救助,需要提供认定的信息由受理专项社会救助部门对接同级民政部门获取。在定期复核过程中,发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家庭成员减少或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超出低保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可直接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焦作市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有效打通了政策有效衔接渠道,有助于统筹焦作市救助帮扶政策资源,兜住兜牢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责任编辑: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