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许昌市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1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近日,许昌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为许昌市顺利启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提供了保障。

《方案》指出,要按照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繁荣乡村地名文化把乡村文化活动活跃起来、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挖掘乡村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切实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方案》要求要着眼于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必要的地名基础,通过加大命名力度、多起新时代好地名、编制地名方案等,织密乡村地名网,实现乡村地区“有地就有名、名称要规范”;要着眼于推动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地名标志设置维护、打造特色地名标志等,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实现乡村地区“有名就有标、标志成体系”;要着眼于发挥地名文化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积极作用,通过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繁荣乡村地名文化,助力乡风文明;要着眼于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助力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通过推进采集上图、规范使用、创新“一张图”服务等,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要着眼于推动地名赋能利农惠农,通过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提升农民群众参与度等,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高质量建设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方案》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涵盖地名方案编制、命名设标、文化保护、采集上图、信息服务等地名工作各个环节,要求乡村地名“起得好、用得准、传得远”,以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为牵引,带动促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方案》强调“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所需资金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将“乡村著名行动”作为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把好工作节奏,加强业务指导采取学习借鉴全国试点地区先进做法邀请省市领导现场指导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确保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将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示范片区作为“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打造乡村地名建设样板,也可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融媒体、报刊等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围绕“惠民、便民、利民”理念,以信息化手段倒逼提升服务效能,及时梳理工作进展、开展效果评估,总结典型经验。

(许昌市民政局 李军丽)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