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新闻 > 业务动态

许昌市不断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时间:2023-10-11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许昌市聚焦“扩围增效、兜牢底线”,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将11.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做到主动发现、即时介入、常态帮扶,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健全制度机制,监测范围更广。一是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共享,将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医保部门定期向民政部门推送相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由民政部门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进行认定,认定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其家庭直接纳入支出型困难家庭范围,建立完善档案,参照低收入人口录入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排查认定。出台《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理流程,要求各地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的排查和救助帮扶。联合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详细规范做好低保、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审核确认及认定工作。三是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许昌市不断扩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实现民政系统内部婚姻、殡葬、残疾人保障等信息互通共享;并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商登记、车辆登记、死亡等14类信息比对,加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力度和频次,坚持社会救助对象“进退必核、有进有出”的原则。

建强基层队伍,主动发现更快。许昌市从完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入手,明确标准,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水平,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一是健全完善协理员队伍。印发《许昌市全面完善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设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配备数量、任职条件、履行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已全面建立,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2500余名,所有人员信息都在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人才库,为做好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员队伍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按照市培训县、县培训乡、乡培训村的基本原则,将培训延伸到乡、村,加大培训的力度和频次。建立社会救助政策题库,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抽查考试,将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传达到基层,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充分利用“两微一平台”、宣传页、“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救助政策宣讲活动,让救助政策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截至目前,市、县、乡累计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6批次,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页20余万张。三是强化一线指导帮带。成立专项调研组,15次进村入户调研指导,系统调研指导村(社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村(社区)解决了政策宣讲、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48个,提高了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和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了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

凝聚多元力量,常态化帮扶更有力。许昌市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有效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和社会参与的互动作用。一是募集救助资金。按照“救急难、救急需、供必需”思路,市、县民政部门与同级慈善协会联动,分级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实施救助,全方位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截至目前,共筹集资金319.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19人,累计支出86.2万元。二是加强慈善衔接。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优势,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爱心企业在街道设立“慈善超市”,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以用“慈善价”购买米面油调料等生活必需品,并划出特定“爱心捐赠区”存放捐赠衣物,供困难群众免费领取。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6家慈善超市,惠及3个县(市、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三是引导社会参与。聚焦整合服务力量、链接社会资源,建立数据共享、项目共建、群众共聚的“政府救助+社会补充”社会救助模式,多渠道多形式满足群众多元救助需求。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赠送“爱心小药包”11.9万份。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106个乡镇(街道)实现了社工站全覆盖。截至目前,共有持证社工500余人,有效增强了基层专业服务能力。鼓励长葛市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1+N”服务救助模式,即1名护理员定期为多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探视援助、生活照料、助急助医和精神慰藉服务。(许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