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报】“346”工作法 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实行“346”工作法,突出抓好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教育,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努力打造未成年人工作品牌,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三个强化”
强化高位推动。市、县两级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逐一明确分工,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保护工作格局。
强化政策引领。制定出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保障工作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持。
强化督导考核。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评估事项、年度督查重要任务、平安建设考核、乡村振兴考核、文明城市创建体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效落地落实落细。
提升“四个建设”
提升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打造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目前,已建设1个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0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96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498个村(居)“儿童之家”。
提升机构建设,实现转型发展。截至2022年底,已将县区养育的孤弃儿童全部移交到市儿童福利院,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不再接收弃婴以及由民政部门长期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市、县全部成立了有编办批复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完成了转型发展。
提升队伍建设,加强业务能力。2021年以来,共为全市196个乡镇(街道)配齐儿童督导员,为2843多个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对县(区)、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同时组织各县(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线上线下培训3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能力。
提升政策保障,打造特色亮点。确山县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了残疾儿童补贴范围和标准,由原来的儿童智力、精神残疾二级扩大到三级,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落实村、社区儿童主任补贴制度,村、社区儿童主任每月100元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提升了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建立“六个制度”
发现报告制度。制定下发《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与处置保护实施办法》,明确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等情形,建立了及时受理、处置工作程序。
个案会商制度。制定印发《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参与个案会商途径及职责、个案会商启动情形。
从业查询制度。制定《关于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单位拟录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
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有关信息通报共享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作、信息互通、及时通报、信息共享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动态监测制度。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的通知》,每季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保护热线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热线纳入政府“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建设,及时受理、妥善处置相关求助线索。
(作者单位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