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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时间:2023-11-06 来源:驻马店市民政局

近年来,驻马店市民政局主动作为,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六项措施”,助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和水平。

搭建平台,构建网络。坚持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为培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摇篮”,立体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孵化基地体系。明确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任务。市本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市本级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指导;县(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县(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侧重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村“社区”建“社会工作站”,负责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挖掘社区公益项目。目前市、县、乡镇(街道)已基本实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覆盖,大部分村“社区”建有“社会工作站”,驻马店市已基本形成社会组织立体孵化网络。

规范管理,建设品牌。制定《驻马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驻马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制度规范》,规范管理、名称和标识。明确孵化基地初期工作任务,先期着重孵化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助老服务类、助残类、流动人口管理类、流动人口和单亲儿童关爱类、社工人才孵化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升品牌凝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目前驻马店市“四点半课堂”、网上“云培训”已具备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政府支持,提供保障。联合驻马店市财政局出台《驻马店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级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已建成运营的县(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对孵化基地的运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扶持。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孵化机构社会化运营。协调市、县财政部门将购买孵化机构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主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孵化机构开展的公益项目;鼓励依托县(区)、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社区服务站等现有场地设施,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构,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长效机制。

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在驻马店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的支持下,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协调配合,整合辖区资源,打造“五社”联动机制样板,全力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更好地促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政府工作创新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两新组织”协调机构工作内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机构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培养人才,建强队伍。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孵化运营机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轮训、专题培训等,提升孵化运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通过购买专职工作岗位方式,支持孵化运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购买岗位的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县区社工工资水平。

考核指导,确保落实。驻马店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孵化机构的统筹规划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完善由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为主的评估评价机制,对评价优秀的孵化机构实施相应的表彰奖励。健全孵化机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保障孵化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