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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推进婚姻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时间:2023-11-14 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为落实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的工作要求,打造诚信婚姻,许昌市民政局采取多项举措,防范打击婚姻登记失信行为。

一是大力宣传婚姻登记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全市民政部门通过提示牌、电子屏、宣传单、诚实守信宣传墙等载体,大力宣传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行为和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在婚姻登记处营造婚姻登记诚信氛围,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诚信意识。

二是签署《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各地婚姻登记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求当事人签署《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并郑重告知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采取以下行为: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四是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

三是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公民一旦被确定为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民政部门将依照《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对其采取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限制参与相关行业的评先、评优等联合惩戒措施。

 

通讯员:许昌市民政局   鲁冬冬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