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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
落实三项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时间:2023-11-14 来源:焦作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焦作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强基本、促改革、提质量、增效能的总体思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抓实低保扩围增效,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发现困难群众机制,确保救助全面无死角

采取入户走访、自主申请、基层上报、收入核对、数据比对、热线反映等方式,开展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强预警核查和常态化救助,截至9月底,焦作市低收入人口8.1万人,抗风险能力弱115人,抗风险能力中1532人。印发《焦作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资格条件、认定程序、政策衔接、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内容,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认定程序和衔接机制。规范低保准入条件,适度降低准入门槛,拓宽覆盖群体,完善刚性支出核减、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和供养费豁免政策,抓实低保扩围增效,1-9月份全市新增低保对象约5000人。

二、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发放无死角

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以焦作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级民政局每月5号前将发放名单录入到“一卡通”系统,县级财政局每月8号前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9日前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市县两级民政、财政部门建立协调通报机制,对数据录入、资金拨付、资金发放情况及时进行提醒通报。1-9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4605万元,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454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85万元。

三、深化社会救助内容,不断拓展机制,确保服务无死角

印发《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服务类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县级民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服务供给主体职能,对分散特困对象、低保和低边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进行排查,依托敬老院、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慈善幸福院、社会工作站等养老福利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集中照料服务、日间照料服务、部门联动服务、“党建引领”服务、亲邻关爱服务、慈善救济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七种服务,对有需求的特殊困难人员提供照料类、帮扶类、支持类服务和资源链接类服务内容,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编辑:赵刘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