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抓实主责主业 助推乡村振兴
河南省许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淑芹
河南省许昌市民政局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强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政策落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3年,许昌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及时发放农村低保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全面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的救助力度。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出台《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的排查和救助帮扶,实现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依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易返贫致贫对象为重点,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打破户籍地申请低保限制,提升社会救助质效。同时,建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救助保障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救助主体由“政府为主”向“政府+社会力量”转变。探索“救助+慈善”模式,引导社会公益力量积极参与慈善超市建设,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设立生活必需品“慈善价”,划定“爱心捐赠区”,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将社会力量作为社会救助的有效补充,市、县民政部门与同级慈善会联动,分级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爱心小药包”,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以长葛市为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上门照料服务。
发挥职能优势,合力助推乡村振兴。在加强救助保障的同时,许昌市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能,从不同领域,采取不同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以长葛市、襄城县为试点,依托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养老服务由“兜底型救助保障”向“适度型幸福供养”转变。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制订《许昌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共同富裕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区划地名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扎实推进申报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和“千年古村落”工作。做好联乡帮村工作,全面落实联乡帮村责任制和各项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协助帮扶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